在我省某县的李某、王某在一次外出时,看到别人家门口摆放的动物石雕,觉着十分的好看就去偷盗,却被警方抓捕,年8号,法院认定两人构成盗窃罪,均判刑6个月,并处罚金额元。被告人李某、王某在一次外出旅途中,路过某厂的门口,看见门前有一对动物石雕,认为石雕很好看,就商量着一起去偷,两人计划,在年18号凌晨,两人携带千斤顶、套筒及扳手等作案工具下车盗窃动物石雕。两人在作案的时候被人发现,并当场抓捕。
经过对动物石雕的鉴定,该动物石雕为一般文物,受国家法律的保护,价值为元所以被告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,考虑到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被盗的动物石雕已被追缴并返还失主,两人犯罪情节较轻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。